November 16, 2008

夏眠

这三天来我睡了40个小时。

从来没有试过这样忙碌,从来没有试过忙到天亮才想起忘了睡觉,从没试过饿到头晕才想起忘了吃饭。从来没有试过如此废寝忘食地为了课业而奋斗,虽然这一切的努力都无法改变我血洒考场的命运,但能够活着出来,那感觉还是美好的。

如此伤身伤神的生活,除了对我那不怎么好的肝脏造成极大的负荷以外,在某个程度上,它也麻痹了我的 hippocampus (也就是大脑负责管理记忆的部位),压抑并防止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在这种极为不恰当的时候出来捣乱。

当然,大学的课业也会有松懈的时候,而韩国烧酒就能在此时发挥它的麻痹效用了。

我还真不能相信我在三天里睡了40个小时。

尽管睡意还是非常重,尽管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所失去的元气,甚至还没恢复到一半的程度,但与其同时心中又会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要看看久违的阳光,毕竟过了三天的“夏眠”后,我的身体已经严重缺乏维生素D

其实真正让我起床的,还不是那该死的夏天热气!

早上11点,我终于让久违的阳光,毫无肆惮地在我的皮肤上,以我平时在实验室用来杀菌的紫外线折磨着我每一个皮肤细胞。虽然这个程度的紫外线(澳洲气象局将这个时段的紫外线列为“极端”) 间接地加剧了患皮肤癌的机率,但那种充满生机的阳光气息足以带来一时的美好。

一时的美好,真的,只是一时的美好。

30秒后,摄氏30度的气温让我有一种想要当众自尽的感觉。由于布里斯班位于亚热带,夏天是异常地酷热与潮湿,所以只要让热风吹上三秒钟,皮肤即会变得粘粘的。通往巴士站的那五百公尺路程,足以把我烤成像个在撒哈拉沙漠步行了三天三夜的旅人。这些紫外线与热风,真的让我怀疑那些老外的皮肤是否有一层特别的保护层,他们非但不曾向我们这些“见光死”的亚洲人投诉说夏天有多么地炎热,甚至还会三五成群地在草地上享受那要命的夏天阳光。

我好歹在热带地区活了二十年,但依然被这亚热带的太阳晒得不成人形。真不敢想象那些长年住在北半球上端的人们如何抵挡夏天的炎热。

踏上巴士的那一刻,我再次认定了空调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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