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0, 2008

保守回教国


最近大马政府大肆宣佈回教徒不能修练瑜伽的决定,实在让我好气又好笑。

马来西亚向来都以‘多元民族的和谐国家’自居,极力向全世界宣传大马各族之间如何和平共处,如何互相尊重,如何在维护各自的种族利益的同时,却也包容着各族之间的不同之处。

无可否认,旅游部的宣传策略很成功,因为许多外国人对马来西亚境内的现实状况,显得是一无所知。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对老外情侣在Hawken Building外相拥着,激吻着。身旁的泰晤很不以为然,品洁则很羞涩地嘀咕着:“光天化日的,他们就不能找个房间吗?”但是,当我跟他们说这种行为,在马来西亚是属于‘非法行为’后,我好像听到品洁下巴脱臼的声音。

“那在马来西亚,女人是否需要像中东女人那样把全身扎得密不透风,只剩下一双迷人的眼睛?”当我再次向阿进解释那种在西方国家司空见惯的‘非法行为’后,他一脸迷惑地问道。

“马来西亚常年夏天,紫外线较强,所以回教妇女只会包着头发,加上眼睛又小又不立体,所以没必要(也没有这种能力)用眼睛来勾魂。”

说真的,这项瑜伽禁令已经促使大马的保守程度变本加厉,若不加以改善,我觉得有朝一日,我这可爱的国家可以跟中东国家与伊朗相提并论,成为不折不扣的回教国。不仅如此,马来西亚政府在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这些方面也交出‘亮眼’的成绩单,所以与其变成‘保守回教国’,我们其实正在创造着全球首个‘共产回教国’。

说白了,瑜伽禁令还不是冲着华人而来。华人天生就有较强的经商能力,因此也不会放过以瑜伽这个全球公认的保健运动来开班赚钱。马来人没能把握这个机会,加上少数极端分子的怂恿之下,我那愚昧的政府就再次缔造出一个全球性的笑话,禁止回教徒修炼瑜伽,想藉此削减瑜伽中心的客户来源。

我相信不久后,一些较为聪明的马来人或许会趁机推出HALAL的瑜伽。

马来西亚会变得如此保守,我想这还得归咎于我们的政府。但更为重要的是,为何我们的政府会变得像中共政府那样专制,而且在某些方面,这个所谓‘民主’和票选出来的政府更有着朝鲜政府的影子,露出他们狰狞的独裁者面孔,欺压着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非土著’。

当陈云清被政府以内安法令逮捕的时候,我的心凉了半截,甚至已经对这个政府完完全全地失去信心了。我记得当年我还是星洲学记的时候,我已经充分体会到新闻采访的辛苦,然后要在有限的新闻自由下报导新闻事实更是难上加难。即便如此,政府仍然不会体谅这些记者,也不会尊重他们的职业操守,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而不惜动用内安法令来对付陈云清。陈云清到底在哪个方面威胁到国家安全?为何要用那个专为马共成员而设的内安法令来对付她呢?

因此我说大马政府不仅保守,甚至已经演变到共产党的专制独裁了。

当然,政府推行保守的政策并不会为回教徒带来任何的烦恼,反而还会用这些政策来讨他们的欢心,好让他们在下届大选中,再次将手上的一票投给这个无能的政府。

只要马来西亚还存在着回教极端分子,这些无聊的政策就会层出不穷。回教党的‘回教国宏愿’能实现的机会虽然非常渺茫,但无奈的是,我们的政府为了自保,也不惜朝这个方向推行他们的政策。姑且不说禁赌的事(我相信云顶赌场的执照迟早不保),禁酒与禁猪肉看来也是迟早的事,毕竟华人的人口比例与日俱减,其政治地位也必然如此。

p/s:如果想要了解这些极端分子到底有多保守,不妨到 cheongsamlover.wordpress.com (如果还未被删除)看看。

November 27, 2008

高级理发店


在我家斜对面,有一间家庭式的理发店。

这家理发店,从外表上看来,很难与‘高级’扯上关系:没有豪华的装潢,也没有很抢眼或很‘高级’的招牌,怎么看也只是一间普通的双层独立式洋房。正因如此,在我搬来第四天后,无意中看到大门旁一块金色的小招牌后,才知道它是一间理发店。

而它的‘高级’之处,并不是店面,而是顾客。

这家理发店其实并不大,但在店门前却有很大的停车间。所以当我日复一日地看到那种超贵超豪华的车子停放在这家理发店门前后,我就开始很佩服理发店老板的低调程度。

这些名车包括:

ML 63 AMG
E 63 AMG
Mercedes-Benz SLK 320 (车牌:NO 1)
Mercedes-Benz S 500L
Mercedes-Benz E 320
BMW 530i
BMW 645Ci (车牌:645 BMR)
Audi Q7
Lexus GS 430
Nissan Fairlady 350Z (无数次)
Chrysler 300C SRT-8 (车牌:HEMI 61)
Holden Commodore SS-V

当然,如果有一天我看到法拉利或蓝宝坚尼停放在理发店门前,我应该不会过度地惊讶。

总结以上种种,我敢肯定理发店老板是一位隐居的世外高人,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武林高手,厌倦了武林的斗争,因此隐居世外,清静度日。

但更让我佩服的是这位老板的低调,因为很多人都无法学会这一点。

我记得中二的时候就读过‘不可锋芒太露’这个句子,但当时的我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即使到了今天,我也无法完全将我的锋芒藏起来,但至少我很努力地把它藏着。

可是有一些朋友就是不能理解这个道理,因此从来都不曾收敛过他们的锋芒与锐气,只要稍有成就,无论是大是小的都要拿出来炫耀一番,以换取某个程度的满足感。

或许他们还很年轻,因此还未学会如何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就好比这个理发店的老板,以他的顾客群看来,他大可以在市区开一家高档的理发店,高调地向世人展示他高超的手艺。但是,人攀得越高,就越需要谨慎,‘高处不胜寒’就正正是这个道理,而且只要稍有不慎,遭遇失败后可能就会一蹶不起,因为从高处跌下来的伤势,肯定是比低处(也就是低调)的重很多。难得老外也深知这个道理,为何我这些受过中文教育的朋友们就是不明白呢?

当然,让别人称赞自己的成就与才华纵然会带来短暂的满足感,只要无法按耐这份心情,就无法学会低调。

我曾看过这么一句话:位高而心愈下,则人自亲;禄厚而自弥约,则心自朴;宠甚而思以慎,则位自固;道崇而自谦退,则德自厚。处世之道毕竟需要时间来磨练,因此如果不知从何磨起,不如尝试低调与谦虚地待人处事,只要把多余的锋芒都收藏起来,心里也会觉得比较踏实的。

November 22, 2008

不老的传说


我知道如果我说我的样子并没有我的实际年龄那样‘老’的话,在美国深造的那一班朋友或许会游街示威,要我公开澄清‘我是很老’的事实。

毕竟这些家伙已经把‘老人’或‘老家伙’当成我的本名了。

记得有一次我跟泰晤在一间韩国餐馆点了一瓶烧酒的时候,那位看起来不是很友善的韩国小姐竟然要我出示护照。

“在这里叫酒喝需要护照吗?”我尽量按耐着我的怒火,但我的声量明显提高了。

“你的样子不像成年人啊!”她很不屑地回答说,然后一直扫描着我的护照,找着我的出生年月日。

当时泰晤和我都在对方的左边额头上看到三条一公分粗的线条。

“我的样子有那么年轻吗?”我喝下一口烧酒,开心地笑着。

“如果你等我喝醉了以后再问我,或许我会说你看来只有17岁。”泰晤望着我这张已经22岁的脸,苦苦地笑着。

自此以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老了,但这种想法在我经过一个学期的摧残过后,彻底改变了。

因为两天前,当我去申办18+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憔悴了许多。

那是一张可以取代你的护照,在买烟或买酒的时候,用来证明你已经年满18岁的证件。

其实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证件,毕竟带着护照这种重要的证件出门,总是会增添一份不安的感觉,而且我护照上的照片,可以说是所有证件当中,照得最难看的一个。

如果此时的你的心里突然萌起‘你的样子本来就很难看啊!怎么照也是那个衰样’的念头,我并不会怪你,因为我也时常这么想。

但是当我领到这个新证件的时候,我望着那个不像我的我,苦苦笑了20秒。

除了那个超好笑的发型以外,那个大得吓人的眼袋,在消失了两个月后,现在又回来了。而且可能是灯光的关系,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肤色暗了许多。

种种憔悴的迹象都已经冒出来了,那还得感谢我那些要命的课业。

当然,我是不会认老的,因为我本来就不是很老。

甚至当我踏入40岁以后,我相信我依然不会认老,因为我相信我的身体各个部位的结构与机能都还未老化,顶多只是多了几根白发,脸上冒出几条皱纹而已。

我记得韵跟我说,她对‘老’的定义,就是踏入25岁那一刻开始。

女生对这个课题向来都比较敏感,但是我没想到她‘老’的下限,竟然会是这么低。她那些要命程度不轻的课业,加上难搞的室友与系友,我想可能还没到25岁,岁月就开始在她脸上撒野了。

但我更让担心的,是她的双手,毕竟当你把一个千金硬生生推进厨房后,出现在她手上的,就是那些比掌纹还要多的刀伤或烫伤的伤痕。

如果我有机会参与干细胞研究的话,或许我会想尽办法提升胶原蛋白(Collagen)的再生速度。这听起来还蛮复杂,但理论上,只要这些胶原蛋白的再生速度能超越它的老化速度,那么脸上就不会出现皱纹。这也不是为了赚取世上万万千千个想要永远不会变老的女人的钱,其实只是为了让觉得BOTOX并不是很安全的她,有多一个方法来抵挡岁月的摧残。

当然这也意味着,如果这个产品真有一天面世了,也将会是她独家拥有的。

如果我歌声很甜美的话,或许我会每天唱一遍Cranberries的《Never Grow Old》给她听,因为我觉得‘变老’这件事会为她带来某种程度的烦恼。

如果世上真的有那个不老的传说,我也希望你永远不会变老,永远怀着年轻的心渡过你生命中的每一天。

November 21, 2008

印普之战


长久以来,应该是说从美国建国以来,大大小小的战争都不会少了美国的份儿。

阿富汗战争爆发以后,再加上后来的伊拉克战争,更让我对美国的看法从‘讨厌’升级到‘痛恨’。

然而最近我才发现,除了美国政府喜欢发动战争以外,美国学生也感染了这份战争的热诚。

印第安纳大学与普渡大学的战事,听起来还真让人津津乐道。

当然,基于我几位死党都在普渡大学(这大学的中文译名还有够烂,如果不说明它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别人还会误以为它是某所佛门大学呢!)深造中,所以我还是会‘发自内心’地喊出Purdue Rocks!

说真的,这些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为何要如此不顾身份,像中国台湾省的蓝绿两营那样互相呛声,互相叫骂呢?更离谱的是,诺特达姆大学也被牵扯其中,而且是最无力反抗的那个:因为普渡大学人多势众,印第安纳大学的情况我就不太清楚,但他们的大字报还蛮有创意的,而诺特达姆大学这种一听名字就知道是野鸡大学的,也只有挨打的份儿了。


昆士兰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没有明刀明枪而已。

学生人数最多的Griffith大学是远近驰名的野鸡大学之一,但是学生比较低调,因此没有挑衅昆士兰大学的案例。但是昆士兰科技大学(QUT)就比较嚣张与不自量力,除了时常把自己的大学说得有多好多先进以外,甚至还会说昆士兰大学在某些方面还不及他们的好。

姑且不说世界排名(昆士兰大学:43名;QUT200名以外),单单教学素质方面就已经有很大的差距了。还记得有一次上药理学的时候,教授正说明着期末考的困难程度,为了强调这一点,他甚至公然说道:这里是UQ,不是QUT,请你们不要用他们的水准来评估我的考题。

那时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学生在讲堂上起立鼓掌。

当然,QUT的学生也不敢公然挑衅UQ,他们只会说自己很好,但从来都不会承认UQ是远比他们优秀的。

美国的情况就比较极端一点,因为战争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试想想,这种互相憎恨的现象在大学期间就已经培养起来了,因此也不难想象为何美国发动伊战的时候,会有这么多美国人投下支持的一票。

当然,这还得归咎于那个美国史上最烂的总统所编的谎言,那种骗不了全世界,却能说服美国人的谎言。

虽然印普之战并没有像伊战那样需要牺牲人命,但两者都建立在一个基本的元素上面:仇恨。

无论如何,普渡大学的学生们,下次观看美式足球赛的时候,请发挥你们的创意,制作一些比较像话的大字报吧!单单用‘IU Sucks’ 和‘Norte Dame Sucks’这些字眼,太没创意了。

November 20, 2008

漫长的雨天

在夏天的时候听孙燕姿的《一样的夏天》还真有感觉。

但是,歌词的第一句就已经跟现实有很大的差距了。

因为窗外的这场夏雨,已经下了三天两夜。我并没有夸大其词,因为根据澳洲气象局的数据显示,这场雨从1117日早上1130一直下到1119日凌晨330才终于停止。

这种夏天,除了用变化无常来形容外,我再也找不到适当的形容词了。

在我结束夏眠后的那几天,迎接我的除了有那异常耀眼的阳光以外,还有那异常酷热的温度。但是才没过多久,这些夏天应该有的元素都消失地无影无踪,剩下死气沉沉的阴天,还有那永远不会停的雨。

当然,我是在睡梦中度过夏雨的第一天。难得有如此适合睡觉的天气,我想除了那些必不得已要出门的人们以外,其他的都不会撑着伞,出去感受这不一样的夏天。

我也不例外,当然也渐渐地开始了第二场夏眠。

在睡了十三个小时后,我被一通电话吵醒。

Hello?”我惺忪的眼睛根本无法看到来电显示,当然我的声带也是刚睡醒,因此我的声音也是毫无力气的。

Ah Boy!”这是我老妈叫我的方式,听说从我一岁开始用到现在。她的语气明显地紧张,当然我也隐约听到她心中那块石头掉下来的声音。

“怎么啦?”我依然有气无力地问道。“干吗这么有闲情来打扰你宝贝儿子的睡眠?”

“你在哪里?”她依然很紧张地,不自觉地问了这个很废的问题。

“在床上啦,难道躺在地上吗?”

“我听说你最近要去Gold Coast,你知道吗,布里斯班有很大很大的暴风,听说黄金海岸那里的灾情很严重,很多地方都停电……”在她继续报告灾情的当儿,我心想代志有这么大条吗?只不过是一场雷雨而已嘛。

“听说还闹出人命呢!”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全身的肌肉与器官都醒了过来,看来还蛮严重的。

“安啦!你的儿子忙着跟周公下棋呢,哪有时间去黄金海岸养眼?再说这几天天气都不是很好,Joseph也临时放我鸽子,所以就在家休息咯!”

“那就好,你爸叫你小心点,晚点再打回来吧!”那急促的声音明显地缓和了许多,但我想我的老妈也过度担心我这个正在二度夏眠中的儿子。

浏览了几个新闻网站后,发现到布里斯班的灾情还蛮严重的:暴风的风速达到120-130KPH,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因为在水沟里拍照而被急流冲走(但愿我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因为摄影发烧友发烧的时候,还真会不顾自己性命去捕捉精彩的画面),23万户人家断电断水(所谓断水就是没有自来饮用水的供应,那种不能直接饮用的自来水还是有的)等等。

我还以为这些画面只有在CNN报导美国暴风灾情时才会看到,没想到这次竟然吹袭到自家门口来了。

网站还说,这是难得一见的风暴,保险公司也估计要支付两千三百万澳元的保单赔偿。

当我还在消化着这些惊人消息的时候,窗外依然下着雨,《一样的夏天》已经重复N次了。

往后的那两天,心情也被窗外的天气所影响,阴沉沉地,加上超低的室温(一整天都维持在摄氏20度,我的天啊,这真的是夏天吗?),被窝忽然间变得非常有吸引力。

18日那天,我睡了14个小时,毕竟当天的天空特别阴沉外,我的孤单与寂寞又有了新的里程碑。

19日当天,《一样的夏天》已经重复了N^3次,但今天心情特别地落,除了感觉到皮肤在发出维生素D开始短缺的信号外,那场要停不停的细雨也把我带到回忆中的雨季。

对,就是当年的雨季,每当放学的时候都会下起倾盆大雨,每当我走向校门口的时候都会哼着《命中注定》,每当我不经意发现她背影的时候都会暗地里开心,而每当我目送她进入白色的Proton Wira离开的时候都会暗地里伤心的那个雨季。

终于,在19日早上5点钟,久违的太阳终于排除万难,构成了一片蓝天白云,晴空万里的画面。但是,在我享受了约莫半天的阳光浴后,我的关节再度感觉到狂风暴雨即将来临。

这雨天,好漫长的雨天。当然,雨天并非只能与浪漫与伤感连接在一起,因为在20日的凌晨,我的怒火在雨天中点燃了。

或许你会觉得很奇怪,但是当你的手提电脑的Internet Port 因为窗外的雷雨搞得冒出火花的时候,或许你也会有一种想指着天空骂三字经的感觉。

是的,或许是平日下载A片的关系,我的Internet Port终于得到应有的报应,在2008年11月20日凌晨130遭到五雷轰顶,寿终正寝,寄居在世9月有余,现已回归主怀,于天国享乐。

漫长的雨天,真是漫长的雨天啊!

闯红灯的臭小子

在Mains Road 的十字路口处,有两个大得离谱的摄像机。

通常这种speed trap 都是小得像针孔相机那样隐藏在某个角落,在你享受着超速的快感的时候,或则在你自以为周围没人,放胆去闯红灯的时候,那相机就会以最美的角度拍下你的车牌,然后在不久后让你无奈地看着寄到家里的传票发闷。

这么大的“针孔相机”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仔细想想,其实这也还好。毕竟澳洲政府安装了这么大(我觉得把两个尹宝宝的头放进去都还会有空位)的摄象机,纯粹是为了起警惕作用,与其像我那个低级又无能的政府,用尽一切办法从犯规者的身上赚钱。

澳洲虽然有这么精明的政府,但并不代表她的国民都是聪明的。当我站在十字路口的左端,看着亮着黄灯的交通灯转成红色,同时却听见远处传来雄厚的,快速转动着的Holden V8引擎声音的时候,我才发现布里斯班的白痴也还真多。

一辆红色的Ute在我身前飞奔而过,当时的交通灯跟他的车身是一样颜色的,我也隐约看见巨型摄像机发出如阳光般耀眼的散光灯。

这个闯红灯的臭小子,一是富家子弟(闯红灯的传票,少说也要两百澳元),不然就是个实实在在的白痴。

当然,这一幕又让我想起了一段往事。

那大概是四年前,也就是我还在TCSJ混的日子。

当时应该是剑桥A水平课程开课四个月后,我开着我的前妻(我的现任妻子为本田Civic,而我的前妻是跟了我四年的Proton Wira),停在双威金字塔前的交通灯,当时车内还有琉森和汉阳。

那是一个很闷热的下午。我也不知哪来的鬼点子,突然之间就跟他们两个说起冷笑话。

这段冷笑话,就成了日后有名的“交通灯理论”。

由于当时我对班上一位女生颇有好感,但偏偏也让我发现有一个家伙不请自来地成为了我的情敌。那女生,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就称她为小聂吧,而我的情敌,就叫A君。

我清了清嗓子,做出准备发言的动作。

“蔡头(琉森的昵称,但似乎只有我这样叫他),你看我的车子现在排在交通灯前的第一位,所以当交通灯转绿灯的时候,我是第一个出发的。”

“那你想暗示些什么?”基于我们这么多年的默契,琉森很轻易地就看穿了我言中之义,汉阳则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很明显地笑着。

“没有啊,如果把小聂的感情世界比作交通灯的话,现在应该是亮着红灯的,因此我跟A君都没有机会,但是我现在正处于优势啊,因为我将会是第一辆开走的车子,而我也确认了他并不是我隔壁那辆车子。”我滔滔不绝地发表着“交通灯理论”。

这时他们两个出奇地安静,同时我也感觉到车子里顿时多了一大群的乌鸦。

但几个月后,小聂名花有主了。那位幸运儿并不是我,也不是在我后头的那位A君。

然后有一天,琉森无意间谈起了这段笑话。

“你还记得你发表过的“交通灯理论”吧?”他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当然记得,但理论终究还是理论,有时也会让人阴沟里翻船的,只是我没想到会翻得这么难看而已。”我自己也笑了出来,毕竟小聂的感情世界,也不是用一个简单的“交通灯理论”就能解开的。

“再说,我千算万算,也没想到那臭小子会“闯红灯”呢!”这时琉森已经笑得不能自己了。

那“闯红灯”的臭小子,当然就是小聂的男友。在我跟A君斗得你死我活(其实我是明显地处于劣势),在等着红灯转绿的时候,这个程咬金竟然在对面的路口处,闯了红灯,进入了小聂的感情世界。

我相信,世界上有许多等爱的人,或许曾想过这个“交通灯理论”,或许也会觉得它是有效的,毕竟这理论,与其说是理论,它更像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变化版。

但是,等爱的人们啊,采取行动吧!别再等下去了。即使你可以先拔头筹,把你的情敌干掉,但别忘了这世上还存在着那些会闯红灯的臭小子啊!

闯红灯的臭小子,嘿嘿,你这家伙还真是好样的。

November 17, 2008

错过的花季

夏眠后的第二天,我独自走在Cosmic Street,摄氏30度的热风依然在测试着我皮肤汗腺的敏感度。

我无法分辨春末与初夏,反正都是热得要命。

难得我可以轻松地“走”在这小道上,因为平时都是用跑的。为了赶上那不定时的139号巴士,从踏出家门那一刻就得飞奔到五百公尺外的巴士站。

从记录上看来,曾经有47次我站在距离车站20公尺处看着那短命的司机把巴士开走。

今天不赶时间。我慢慢地走着,轻轻哼着五月天的《如烟》。

突然间,一片紫色花瓣轻轻地打在我的脸上,然后随风飘落到草地上,静静地躺着。

我抬头一望,原本紫花盛开的Jacaranda竟然变得光秃秃的。平时站在这棵树下望向天空之际,我决不会看到蓝天白云,眼前只有一片紫色,密密麻麻的紫花相互争艳着。其实也不能说争艳,因为Jacaranda的紫并不是那种鲜艳的紫色,而是淡淡的,带有蓝色的紫。它独特之处,就是当你捡起一片紫花时,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变了色的九重葛,毫无吸引力,但是当你望向紫花漫开的Jacaranda树时,你顿然可以发觉它足以跟樱花一较高低。

Jacaranda的传奇,在我还未向布里斯班报到时就已经领教过了,但没想到它竟会如此地美。

我爱上它的时候,是杀入考场前的两个星期。

之所以称之为传奇,还得归咎于昆士兰大学。因为99%的大学生都知道Jacaranda的“传说”,也会陶醉于在校园内处处可见,数百棵Jacaranda一起盛开的“奇观”。

Jacaranda可谓是“被诅咒之花” (The Flower of Curse) 。校园内盛传着这样的说法:在任何时候,尤其是期末考之前(反正Jacaranda在期末考前两个星期陆续开花),千万不能被Jacaranda的紫花砸到,即使碰到也不行,否则在考场上必定有血光之灾,而且是至少会有一科不及格。这传说极为有名,甚至在orientation的时候,负责带路的学长学姐们都会语重心长地警告我们。Wikipedia上的资料还有这样的说法:若要破解这个诅咒,那就必须在紫花飘落到地上之前把它抓住,否则就准备战死考场吧。

说真的,我完全没理会这个传说。从我的家门到车站的路上,少说就有6棵Jacaranda,每当赶巴士的时候,总会有无数的紫花砸在我的脸上与头上。如果那传说是真的,那我在考场里不早就死无全尸了。

但是,每当我站在微微的风中,欣赏着Jacaranda花落的奇观时,总会想起泰晤与万颖为了闪避紫花而做出种种的滑稽动作。为何要如此迷信呢?考试的成绩不都全靠自己的努力吗?难道被紫花砸了以后就会得短暂失忆症不成?

那奇观,我依然记得,被万花齐放的奇观搞得目瞪口呆的那一次。

当时我在169号巴士上。沿途我已经被数棵盛开的Jacaranda深深地吸引着。但是当巴士开到Eleanor Schonell 大桥上的时候,布里斯班河边的那一排Jacaranda简直可以让我的眼睛发出紫光。非但如此,环绕着UQ湖边的那些Jacaranda也同时开花,开得密密麻麻那种。

我一直认为这种景象只会出现在明信片上,直到我亲眼看到这奇观之时,我已经爱上了布里斯班的春天。

身为摄影发烧友,在第一次见识到Jacaranda盛开的奇观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些美好的画面捕捉下来。

当时距离考试还有十三天,我还有126个lectures等着我复习。

后来,摄影发烧友还是得向现实低头,毕竟那笔超昂贵的学费是为了让我念大学,而非进修我的摄影技术。但是我终究抵挡不住那相机的诱惑,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带着我的佳能EOS 450D来到了圣卢西亚校园。

没想到,风和日丽竟然在一瞬间变成烈日当空,而且是一片云也没有。

这根本就是摄影师的恶梦!这么强烈的阳光与紫外线,想要拍摄好的作品还有够难的(其实是我的相机不够好,非但没有那些贵的要命的镜头,连个基本的lens hood也没有),所以就只好先到Hawken Drive那里逐家逐户地把他们所种的花拍下来,希望不久后会从哪里冒出数朵白云把那耀眼的阳光给遮挡住。

再说,这些老外还真有闲情,沿着Hawken Drive 的那十几户人家都种着不同的花种。色彩缤纷,大小不一,若说百花争艳一点也不为过。在拍摄的过程中,我还真担心会有人报警说有个白痴擅闯民宅呢!

在那里过足了三个小时的摄影瘾后,白云仍然不知所踪,太阳依然耀眼地晒着。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从此我的相机就和我一起闭关,直到我在11月12日当晚杀出考场时,它仍然安静地躺在我的抽屉中。

直到今天我站在Jacaranda树下,透过光秃的树枝望向蓝天白云时,我依然没有把那盛开的奇观捕捉下来。

当然,我也错过了这一年一次的机会,这一年一次的花季。

在很久以前,我就领悟到有些事物是注定要错过的。正当我为考试而废寝忘食的时候,春天就已经悄悄地离开了。但是,不是所有东西都像春天那样,错过了只需要多等一年,春天就会再次到来,例如我的春天,对,我等了十年都不曾到来的春天。

踏着满地的Jacaranda花瓣,我依然轻轻哼着《如烟》,依然感慨着我已经错失的春天,不知身在北半球的你,是否有为逝去的秋天而感慨呢?

曾是超人的男子


好久没看到全智贤演出的电影了,自我看了6次的《触不到的恋人》以及13次的《我的野蛮师姐》后。

当然也少不了她的成名作,我看了无数次,甚至一度可以用韩文背出台词的《我的野蛮女友》。

或许因为我有轻微的“被虐”倾向,所以一直被她的野蛮气质深深吸引着。野蛮是一种性格,而气质是那种从她的五官与举止动作所散发出来的吸引力。她的演技最为成功之处,就是能将野蛮的性格与她本身的气质融合在一起。

当然也少不了她标志的秀直长发。

但是在这部《曾是超人的男子》中,她竟然把秀发烫成了波浪卷,甚至也全程不化妆。尽管她以素颜与枯黄的头发面对镜头,这位标准的韩国美女依然能散发出那久违的野蛮气质。

在看了第三遍后我才发现原来这部电影出自于《马拉松》的导演(下称这家伙,因为我忘了他的名字)。这家伙用低成本完成了一部超感人的电影(现在我才想起《马拉松》的DVD还在戴先生的手上)。但我觉得整个韩国电影界只有郭在容能把全智贤的野蛮气质挥发得淋漓尽致,而在《曾是超人的男子》中,这家伙却过分专注于黄正民的演技上,让人觉得全智贤是女配角而非女主角。这也难怪,毕竟这部电影的主题与故事都围绕与那位超人,而全智贤只是一个推动故事发展的附属角色。

一如《马拉松》,这家伙依然巧妙地运用了电影情节将一些讯息与道德观念传达给观众,更间接地讽刺着现有的社会现象。故事大纲我就姑且不讲了,但除了要佩服编剧的细腻之处,更得佩服黄正民的演出,既逗趣又生动,而且不会过于夸张(我所谓的夸张就是金凯瑞那种神经质的演出)。饰演精神病患已经是一大挑战,但是要饰演假装正常的精神病患还真不简单。全智贤除了一如往常地冷酷外,这次更是烟不离手,散发出另外一种独特,就好像艺术家那种不修边幅的气质。

看完此片后,那“日行一善”的讯息就再也明显不过了。虽然男主角行善的方式有一些夸张(其实根本就是夸张,因为只有精神病患能做出那些事情),但是却能让人感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行为,我们往往只会在脑中闪过这些念头,却无法说服自己的身体将这念头转换成行动。因此当一个大婶头顶着一个大包袱,手握着另外一个袋子走在街上的时候,无心的人将会视若无睹,稍微有心的会有想要帮她的冲动,但往往都只是眼睁睁地从她身边走过,真正会上前伸出援手的,寥寥无几。

男主角他行善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自己,因为他担心有一天他会忘记自己曾经是超人,会忘记自己的身份而无法帮助别人。或许很多人都忘了这一点,我们都不是超人,但我们都有帮助别人的能力。为什么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把行善列为“传统美德”,而自私自利却被列为生存之道呢?为什么这些年头,尤其是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里,让座给老年人或有需要的人竟会换来异样的眼光;把两块钱放在乞丐的手中竟然像是一种罪大恶极的行为呢?

片中最为讽刺的一幕,就是男主角发生车祸后,歇斯底里地向路人求救,请他们把燃烧着的汽车翻过来,好救出他的妻女。但是,路人们只顾着在旁指指点点,最好心的那位也只把灭火器交到他手中,也不上前帮忙救出受困的妻女。很不幸地,男主角的癫痫病却在这时候发作,他倒在地上,无助地望着妻女受困于车子中,活活烧死。从此他就得了精神病,一直活在超人的世界中。

我不知道为何人们会变得如此自私,但我相信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男主角常说,人们都有惊人的超能力,但坏人把克里普水晶(Kryptonite)植入了我们的脑中,让我们丧失了帮助别人的能力。

力量不能打开铁门,但一把小钥匙能。过去的事情无法改变,所以它往往会为我们带来烦恼,但是未来不同,我们心中都有这把钥匙,这把可以打开未来之门,可以改变未来的钥匙。所以下次当你有冲动想要帮助别人的时候,请不要浪费多余的时间去考虑太多,也不要盘算这帮助人的行为会为你带来什么好处,或则会让你损失多少时间或金钱。

如果你问我为何要把两块钱放到乞丐的手中,不为什么,就为他充满感激的眼神和快乐的微笑。

November 16, 2008

夏眠

这三天来我睡了40个小时。

从来没有试过这样忙碌,从来没有试过忙到天亮才想起忘了睡觉,从没试过饿到头晕才想起忘了吃饭。从来没有试过如此废寝忘食地为了课业而奋斗,虽然这一切的努力都无法改变我血洒考场的命运,但能够活着出来,那感觉还是美好的。

如此伤身伤神的生活,除了对我那不怎么好的肝脏造成极大的负荷以外,在某个程度上,它也麻痹了我的 hippocampus (也就是大脑负责管理记忆的部位),压抑并防止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在这种极为不恰当的时候出来捣乱。

当然,大学的课业也会有松懈的时候,而韩国烧酒就能在此时发挥它的麻痹效用了。

我还真不能相信我在三天里睡了40个小时。

尽管睡意还是非常重,尽管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所失去的元气,甚至还没恢复到一半的程度,但与其同时心中又会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要看看久违的阳光,毕竟过了三天的“夏眠”后,我的身体已经严重缺乏维生素D

其实真正让我起床的,还不是那该死的夏天热气!

早上11点,我终于让久违的阳光,毫无肆惮地在我的皮肤上,以我平时在实验室用来杀菌的紫外线折磨着我每一个皮肤细胞。虽然这个程度的紫外线(澳洲气象局将这个时段的紫外线列为“极端”) 间接地加剧了患皮肤癌的机率,但那种充满生机的阳光气息足以带来一时的美好。

一时的美好,真的,只是一时的美好。

30秒后,摄氏30度的气温让我有一种想要当众自尽的感觉。由于布里斯班位于亚热带,夏天是异常地酷热与潮湿,所以只要让热风吹上三秒钟,皮肤即会变得粘粘的。通往巴士站的那五百公尺路程,足以把我烤成像个在撒哈拉沙漠步行了三天三夜的旅人。这些紫外线与热风,真的让我怀疑那些老外的皮肤是否有一层特别的保护层,他们非但不曾向我们这些“见光死”的亚洲人投诉说夏天有多么地炎热,甚至还会三五成群地在草地上享受那要命的夏天阳光。

我好歹在热带地区活了二十年,但依然被这亚热带的太阳晒得不成人形。真不敢想象那些长年住在北半球上端的人们如何抵挡夏天的炎热。

踏上巴士的那一刻,我再次认定了空调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